要获得创业教育学分,学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:
参加学科竞赛
院级学科竞赛:只有评上一二三等奖的同学,才可获得相应创新创业教育学分。
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:设有参与奖。
其他学校认定的创新创业类竞赛:厅局级及以上的才设有参与奖。
读书工程
文史类、外语类、艺术类专业学生:读10本书,考核合格。
理工类专业学生:读6本书,考核合格。
创新创业教育选修课
限修1门,每门课程合格。
SIYB创业培训
修完课程,考试合格。
KAB创业培训
修完课程,考试合格。
第二学士学位
相关信息未详细列出,建议咨询相关学院或教务处。
校企合作实践
假期或课余时间到企业实践,累计30小时以上,提交报告和企业证明材料。
学术论文、调查报告、文学艺术作品发表
国家级刊物发表。
创新创业项目
参与学校组织或认可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,取得成效或成绩,经审核后认定获得的学分。
职业技能(资格)证书
创新创业项目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、课题研究、论文发表及讲座等,其中受理或授权发明专利认定为1分/项,讲座0.5分/5场,其他项目一律按0.5分/项。
建议
尽早规划:学生应尽早规划自己的创业教育学分获取路径,选择适合自己的竞赛和项目。
积极参与:多参加校内外的创新创业活动,积累经验和成果。
准备材料:在申请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时,务必准备充分的支撑材料,如竞赛获奖证书、企业实践报告等。
关注通知:及时关注学校发布的关于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的最新通知和流程,确保按时提交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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